●農民自產的農產品加工販售,要不要課營業稅 ?


一般的觀念認為只有新鮮的農產品免營業稅,根據以下的報導,可以知道200831起,農漁民自行加工販售的產品、副產品,免徵5%營業稅













農民加工農產販售 免營業稅



2008/02/29



【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


財政部27日表示,農民自行收獲的生鮮農產品,經加工成非生鮮的成品後對外販售,自下月1日起,不再課徵5%營業稅。財政部舉例,包括荀乾、小魚乾、酸菜、蘿蔔乾等民生物資均可免稅,降稅利益若能反映售價,將有助穩定物價。


財政部表示,為落實保護基礎農業政策,維護農民利益,總統令已在116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及第9條條文,行政院日前依稅法授權核定,自下月1日起施行。


我國的加值稅,在民國84年以前,農產品免稅是按「人」免稅,即屬於農民銷售的農產品才能免稅;84年以後,農產品改為按「物」免稅,但只限生鮮農產品,加工後的農林漁牧等農產品,就要課徵5%營業稅。


財政部27日表示,加值稅法修正後,自下月1日開始,凡是農、漁民銷售其收穫、捕獲的農林漁牧產品、副產品,亦可享有免稅,不再限生鮮產品。


不過,財政部強調,基於提升農漁民自行加工農產品附加價值的政策目的,這類加工後的農林漁牧產品、副產品必須是由農漁民自行加工並販售者,才可以免徵5%營業稅。


財政部說,產銷班透過農會向農漁民購買加工後的農牧產品或副產品,亦可免稅;直接向農民買入加工後農牧等產品者,售價也不再含5%營業稅,業者的進貨成本將會下降。


除了農漁民出售非生鮮農產品自下月1日起不再課徵5%營業稅之外,進口肥料下月1日起也免徵營業稅。


2008/02/28 經濟日報】


 


 



※本人退休後“退而不休”,努力經營有機生態農場,受限於自己的能力,無法生產高品質、高價位的蔬果“增產報國”,僅將自己生產的少量有機蔬果釀造優質的“天然蔬果酵素”及“天然手工醋”,藉著有機電子商城--有機農民市集小小的空間,銷售自己的產品 !


日前國稅局的大動作,彷彿自己觸犯了天條......我不知道身為農民--將自己生產的農產品簡易加工販售,犯了什麼法 ? 該接受怎麼罰 ?


從來不曾深入了解“農民相關的稅務知識”,農民販售自己生產的農產品〈含加工品〉,到底要課什麼稅 ?


本人將蒐集相關的稅務知識,尋求自力救濟,並供“一般農民”參考 !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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